常州市第五中学墙面专项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示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第五中学墙面专项维修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D20240627
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五中学墙面专项维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68156.00元
采购需求:
(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工期要求:接到甲方开工通知起开始施工,9月1日前必须完工;
(4)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三个月社保,自开标之日向前推)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7月4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邮箱:a13656119922@163.com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3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4年7月4日17:00
收款单位: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38000000000054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红梅支行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4.公告发布媒体: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第五中学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常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文化创意产业园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19-88089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汤工
电 话:15961192741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